勞務外包不是一種雇傭形式,法律上定義為“合同”。外包合同是法律規定的一種業務形式,勞務派遣只是《勞動合同法》中明確的一種用工形式。兩者有本質區別?;诖?,兩者不能放在一起考慮。
勞務外包是指企業將公司內的部分業務或職能工作內容外包給相關機構,由相關機構根據企業的要求安排自己的人員完成相應的業務或職能工作內容。
勞務派遣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單位派遣人員到用人單位從事由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的一種用工形式。
外包和勞務派遣的共同點是,用人單位和用工單位都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勞務外包和勞務派遣的區別在于:
適用的法律不同。勞務派遣適用勞動合同法,勞務外包適用合同法。
勞務承包人可以是個人、法人或其他實體。(不建議承包給個人。實踐中,個人外包往往被判定為勞動關系)
勞務派遣單位必須是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和《公司法》相關規定設立的法人單位,注冊資本不低于50萬元;工人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企業的業務或職能活動。
勞動管理的責任主體不同。這是兩者的主要區別。
企業不直接管理勞務承包單位的職工,其工作組織形式和工作時間安排由勞務承包單位自行確定;派遣單位的員工必須按照用工單位確定的工作組織形式和工作時間安排工作。
外包合同可以要求勞務承包單位遵守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和規章制度;但需要說明的是,承包人負責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內容安排。
在勞務派遣合同中,用人單位要求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在派遣協議中,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要求,約定擬派遣的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和支付方式、違反協議的責任,明確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就稅務財務處理達成一致。